2018年01月15日11:06 來源:經濟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這為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路徑、目標。隻有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才能保持房子“居住”的基本屬性,才能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宏偉目標。
第一,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順應了住房領域需求變化。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住房領域表現尤為突出。上世紀90年代住房制度開始改革以來,人民群眾住房條件大為改觀,但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顯,解決住房問題必須直面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居住條件。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順應了群眾住房需求變化,住房制度覆蓋面將從局部轉向全部,改革重心將從保障困難群體有房可住轉向全體人民住得更好。這就要求住房制度改革與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同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引導住房需求合理分布﹔與規劃、公共服務制度等改革共振,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均衡配置公共資源,統籌解決群眾住房及衍生需求。
第二,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標志著住房供應保障體系更加多元。從供給側看,市場主要提供商品住房和租賃住房,重點